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海南禾兴泡沫塑料制造厂泡沫箱、塑料筐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禾兴泡沫塑料制造厂泡沫箱、塑料筐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海南禾兴泡沫塑料制造厂
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儒林村委会儒吴村5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6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