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特殊类型地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特殊类型地区主要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五指山市、屯昌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革命老区(“十四五”重点支持海口市琼山区、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陵水县、白沙县、琼中县)、资源型城市(昌江县)。为持续推动我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我委现公开遴选《“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课题承研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研究内容
(一)评估《海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梳理分析我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资源型城市“十四五”期间振兴发展情况,评估各项扶持政策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二)开展《“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的范围,研判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总体趋势。在分析各类型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上,研提振兴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目标定位,谋划重大任务、重点工程以及相关扶持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在课题研究期间,为我委统筹推动特殊类型地区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二、预算经费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39.4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出具承诺函、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申报单位应对区域协调发展或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有较深研究,曾承接过区域协调发展或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或类似课题研究(请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申报(请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个人投标。
(五)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需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应包含至少5名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并曾参与过类似课题研究工作(请出具承诺函并附人员职称或用人合同或任职文件,并加盖公章)。
******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方法步骤、进度计划、预期成果、项目报价及参加人员等,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及承担课题研究。申请书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55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研究课题申报。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八)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附件:
******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特殊类型地区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特殊类型地区主要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五指山市、屯昌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革命老区(“十四五”重点支持海口市琼山区、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陵水县、白沙县、琼中县)、资源型城市(昌江县)。为持续推动我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我委现公开遴选《“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课题承研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研究内容
(一)评估《海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梳理分析我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资源型城市“十四五”期间振兴发展情况,评估各项扶持政策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二)开展《“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的范围,研判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总体趋势。在分析各类型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上,研提振兴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目标定位,谋划重大任务、重点工程以及相关扶持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在课题研究期间,为我委统筹推动特殊类型地区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二、预算经费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39.4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出具承诺函、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申报单位应对区域协调发展或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有较深研究,曾承接过区域协调发展或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或类似课题研究(请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申报(请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个人投标。
(五)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需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应包含至少5名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并曾参与过类似课题研究工作(请出具承诺函并附人员职称或用人合同或任职文件,并加盖公章)。
******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方法步骤、进度计划、预期成果、项目报价及参加人员等,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及承担课题研究。申请书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55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研究课题申报。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八)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附件:

******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