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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亚市2025年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专项督查行动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稳慎推进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化解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夯实基础。计划开展2025年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现向社会公开邀请能够胜任开展2025年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单位为我单位服务,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展2025年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行动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11月10日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万元,请本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场平均价格估算(若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全市抽样。覆盖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有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全部行政村及社区,按各区(育才生态区)审批宗数总量的10%比例进行抽样(全市不低于250宗),如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村,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
(二)核查材料。对抽样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材料进行全方位核查,核查内容一是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认定、分配资格、是否符合规划等内容;二是审批流程,如小组初审、村级审查、区级审批、批前公告、相关证书核发等内容;三是批后监管,特别是“五到场”工作流程落实情况;
(三)现场勘查。对抽样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未动工的,后续由区政府相关部门提醒申请人在相关证书有效期内动工。在建农宅,核查其在建房屋和建房申请材料是否一致。建成农宅,核查其竣工验收情况,未竣工验收的,核查其建成房屋和建房申请材料的一致性。针对在建和建成农宅,重点核查其开工时砌基核验到场、施工时日常巡查到场落实情况;
(四)形成报告。逐宗列出抽样核查情况,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重点针对申请材料或流程有较大缺失、在建或建成房屋与建房申请材料不一致、未有效落实“五到场”工作制度、督查中反馈问题未跟踪处置等四大类问题进行分析。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任意一个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盖章);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要求
(一)双方之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管******法院(应先有约定)诉讼;
(二)如递交报价文件后符合资格的报价人(不含无效报价)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采购任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及报价函(报价函请尽量详细,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五)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检核标准、人员配备、项目整体时间安排以及对应阶段内的实施内容等。
上述文件提供一式二份,逐页加盖公司印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封装袋上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加盖公司公章。
八、评选及公示方式
******服务中心组成评审小组(组成人员为单数),评定实行“综合评标法”即:由评审小组在资质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照“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别对资格、信用、技术、服务方案等有工作经验单位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分最高分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农村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7日-21日。各投标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月21日18:00)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并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繁华里D栋304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本单位有权不接收。
十、签订合同
******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898-******,(8:00-12:00;15:00-18:00节假除外);监督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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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