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 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屋基村白鹭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撤销保护区论证报告编制工作,下步拟撤销屋基村白鹭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现将该屋基村白鹭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及撤销论证报告等阶段成果材料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儋州市中兴大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
附件:1.《儋州屋基村白鹭市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
2.《儋州屋基村白鹭市级自然保护区撤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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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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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符平球,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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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儋州屋基村白鹭市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pdf
附件2.《儋州屋基村白鹭市级自然保护区撤销论证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