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邀请
海南省妇联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就2024年海南省禁毒宣传教育进万家暨禁毒知识竞赛活动进行采购,特邀请具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背景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禁毒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动员组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前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以多元化开展禁毒知识竞赛活动为切入点,广泛组织动员家庭成员学习了解禁毒相关知识,掌握禁毒相关法律条款,积极参与禁毒宣传,筑牢禁毒家庭防线。
(二)项目要求
******总工会、团省委、省直属机关工委等部门共同主办禁毒知识竞赛活动。邀请领导出席总决赛并颁奖。
2.竞赛方式:(1)竞赛活动含预热赛、线上复赛、半决赛、总决赛四个环节;(2)线上线下并举;(3)在全省18个市县妇联(除三沙市)自行选拔参赛的基础上,至少选出100组家庭进入复赛环节;(4)设置竞答题,内容包含我国禁毒工作方针政策、禁毒法律法规、禁毒历史、毒品知识、毒品危害、防毒技巧、毒情形势、国际相关禁毒公约以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知识等。题型以判断题、选择题为主,文字通俗易懂。
3.活动场地:半决赛、总决赛要求设在省级主流媒体演播室。
4.奖项设置。本次禁毒知识竞赛按照有奖问答及以决赛积分设置优秀家庭奖及优秀组织奖,激励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活动。
(1)有奖禁毒知识竞赛奖项设置。奖金额度不少于32000元,分配在线上预热赛、广播节目预热及线下总决赛使用。其中,线下总决赛奖金发放不少于20000元。
(2)总决赛奖项设置。主要设置优秀家庭奖及优秀组织奖。优秀家庭奖共奖励6组家庭,其中,冠军家庭1个、亚军家庭1个、季军家庭1个、优秀奖家庭3个。奖励方式:颁发奖金+证书+奖杯。优秀组织奖多个,奖励方式:颁发突出贡献奖牌匾。
5.活动宣传。竞赛活动要求在联合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省级主流媒体,包括省级电视媒体、广播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宣传平台开展组织竞答,并以电视新闻报道+广播电台、新媒体传播方式,对禁毒知识竞赛活动进行全方位预热宣传、网络直播,同时通过媒体发稿、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小视频、广播电台,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达到最佳效果。其中:
(1)预热宣传,要求在不少于2个省级广播电台、2个电视频道新媒体平台开展不少于一周的宣传;
(2)半决赛、总决赛要求在主流媒体频道进行网络直播,同时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小视频、广播电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复赛赛程内同时开通视频直播,直播要兼顾传播禁毒知识以及趣味互动,并通过省级媒体传播,起到面向社会大众普及宣传的作用。整项活动预期覆盖人群至少90多万人次。
(三)项目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活动
(四)项目经费
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传媒、宣传策划制作的相关机构。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完成过同类型的相关活动。有支持项目实施的技术团队,需提供技术团队完成的同类型案例作为佐证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正规发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应自主服务,不得再将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公告地址
海南女性网“重要公告”栏。
(******/)
(二)磋商文件公告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9:00至3月22日17:00。
2.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3号楼2楼206房。联系人:张柳娇,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报名时只需出示具备参与磋商的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包括:企业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等)。
4.资格审查:采购人成立磋商小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场磋商。
六、磋商文件要求
(一)磋商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用A4纸打印,密封报送,正副本各壹份,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二)磋商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1);
2.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如:企业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3.项目申报书,包括供应商简况、供应商曾承担项目及近年主要业绩、项目实施方案等(见附件2)。
七、现场磋商流程
(一)磋商时间
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17:00。
(二)磋商地点
海南省妇联会议室(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3号楼4楼401房)。
(三)磋商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派出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出示身份和代表权限证明,然后根据报到时间先后确定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按顺序对每个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单独磋商时先由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代表陈述项目实施计划,时间在10分钟以内,然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根据需要可进行第二轮磋商。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成交原则
磋商小组按照项目供应商的项目执行能力、项目设计创新能力、机构实力、项目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项目供应商候选人,再提交省妇联领导审批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磋商评审程序
(一)磋商评审标准
磋商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活动方案总体设置占45分、机构执行实力占15分、活动宣传效应及力度占25分、经费预算占15分。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好 | 一般 | 差 | |||
1 | 方案总体设置 | 45 | 45—35分 | 34—20分 | 19—0 分 |
2 | 机构执行实力 | 15 | 15—10分 | 9—5分 | 4—0 分 |
3 | 宣传效应及力度 | 25 | 25—15分 | 14—10分 | 9—0 分 |
4 | 经费预算 | 15 | 15—10分 | 9—5分 | 4—0 分 |
(二)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签字、盖章;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三)成交通知
1.采购人将成交结果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在接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作局部调整,但需经磋商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九、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