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我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做好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要求,现我局拟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开展该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概况
目前已完成保亭县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报告编制,拟开展保亭县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的单位。
(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在海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三)近三年未被政法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不良通报等。
(四)选聘条件以报价、资质、经验和业绩等综合考虑。
(五)编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需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四、报名材料及其他事宜
(一)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项目报价单、项目收费依据等资料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管理室报名。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复印件须盖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4日
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我县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做好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要求,现我局拟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开展该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概况
目前已完成保亭县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报告编制,拟开展保亭县报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质的单位。
(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在海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且在我省有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能够及时为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供后续服务。
(三)近三年未被政法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不良通报等。
(四)选聘条件以报价、资质、经验和业绩等综合考虑。
(五)编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需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四、报名材料及其他事宜
(一)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项目报价单、项目收费依据等资料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管理室报名。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复印件须盖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4日